和平電力配息 台泥進補
台泥(1101)旗下和平電力因用煤量超標,遭花蓮縣政府裁罰4.36億元,該裁罰案經台泥向行政法院提出訴願後,昨(22)日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該項行政裁罰成立。台泥表示,被罰的4.36億元款項已在2014年全數繳納,不會影響今年獲利。
和平電力昨同步公布今年配發現金股利48.84億元,持股六成的台泥將有29.3億元進帳。
台泥旗下和平電力2009及2010年用煤超量行政裁罰案,昨日經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判決確定金額4.36億元。
台泥表示,上述裁罰金額業已在2012年估列相關損失,並在2014年全數繳納,對今年獲利不構成任何影響,只不過原本期待勝訴後可回沖的預期泡湯。
據了解,和平電力是在2012年收到花蓮縣政府的裁處書,稱和平電力在2009及2010年用煤超量,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8條及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汙染的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並且依據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裁罰。
和平電力昨日也公布今年配發現金股利48.84億元,由於台泥持有和平電力60%股權,今年將有29.3億元進帳,貢獻每股稅後純益(EPS)0.79元。台泥股價昨收33.1元,下跌0.4元。
和平電力是台泥獲利金雞,去年稅後純益54.26億元,較前年的49.27億元成長10.1%。
法人指出,由於去年煤炭價格下跌,將影響今年和平電力與台電的售電合約價,以致侵蝕獲利,對此,台泥表示,儘管合約電價下滑,但第1季煤炭價格未有上漲跡象,預期全年為下降趨勢,對發電成本控制仍有利,在成本預期下滑下,獲利將不受影響。
公司簡介
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係由台灣水泥公司及維京群島商中電國際公司合資成立。於花蓮和平工業區內興建總容量為 132萬千瓦燃煤火力發電廠乙座(兩部各為 66萬千瓦之機組),並於民國 87年 8月與台電公司正式簽訂購售電合約,並正式於民國 91年開始商業運轉。
| |||||||||||||||||||||||||||||||||||||||||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